防城港市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
來源:廣西紀檢監察網
發布時間:2021年12月31日 18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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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防城港市公安局原二級高級警長彭志來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。2008年至2014年期間,彭志來先后多次違規收受他人禮品禮金共計14.52萬元,其中黨的十八大后違規收受的財物共計4.2萬元。此外,彭志來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。2021年12月,彭志來受到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,其違紀所得14.52萬元被沒收并上繳國庫,其涉嫌其他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。
2.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原民三庭庭長蒙志相違規收受他人禮金、違規借用服務對象錢款等問題。2019年中秋節前,蒙志相在港口區某小區超市附近,收受某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某某所送現金3000元。2019年3月,蒙志相以經濟困難為由向某事務所律師李某借款2萬元。2020年上半年,因李某催促,蒙志相向其歸還1萬元,剩余1萬元直至被市紀委監委審查調查時尚未歸還。其涉嫌其他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。2021年7月,蒙志相受到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。(防城港市紀委監委)
編輯:林貴宏